川崎病诊断标准
川崎病诊断标准,发热5天以上,伴有下列5项临床表现中的4项者,排除其他疾病后可以诊断川崎病:
第一,四肢的变化,急性期可以表现为掌指红斑,手足硬性水肿,恢复其可以表现为脱皮。
第二,多形性红斑或者猩红样皮疹。
第三,眼结合膜充血,不是化脓性的。
第四,唇充血皲裂,口腔粘膜弥漫性充血,杨梅舌。
第五,颈部淋巴结肿大。
不完全性川崎病诊断标准
不完全性川崎病的诊断标准,符合川崎病的6项标准中3到4项,但是心脏彩超出现问题。
一、包括发热在内的6项诊断标准中,只有3到4项符合,但心脏彩超发现有冠状动脉瘤,这种情况多见于小于6个月和大于8岁的孩子,属于重症范畴;二、临床诊断符合四项,但心脏彩超发现冠状动脉壁增厚,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。
川崎病的诊断标准:一、发热,体温(腋温)39到40度,持续7到14天或更长,呈稽留热或弛张热,抗生素治疗无效;二、球结合膜充血,于起病3到4天出现,无脓性分泌物,热退后消散;三、唇及口腔表现,唇充血皲裂,口腔粘膜弥漫充血,舌乳头突起充血呈草莓舌;四、手足症状,急性期手足硬性水肿和掌跖红斑,恢复期指端和皮肤交界处出现膜状脱皮,指趾甲有横沟,严重者还可以出现脱甲;五、皮肤表现,可以出现猩红热样的皮疹;六、颈部淋巴结肿大,为非化脓性的,病初出现,热退后消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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